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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隆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多而v
是纯自然的原因,与共同还贷或两人的共同劳务无关,则刘某无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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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 【评析】现行《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一权”的基本原则。所以对于房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是毫无疑问的。 对婚前一方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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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的归属,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11月3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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