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查看全部类别
组织机构代码:10552752—X,住所地:邯郸市丛台区电厂路37号。 诉讼代表人刘存社,系破产清算组组长。 委托代理人宗立英,河北维民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 准予撤销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生效解释》第三条规定:“因仲裁裁决确定主体资格错误或仲裁裁决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被人民法院驳回 ...
//www.110.com/ask/question-7122355.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