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初,我在老家和一位姑娘,拍了订婚照,订了婚。当时财礼钱有近六万,还有订婚的三金,共计十万左右,这些财礼钱和订婚三金是通过媒人给对方家人的,当时没有写什么字据,只是媒人、双方家庭成员在场。后来,我们家去了外地,我和订婚的对象一直是异地,电话联系。期间,女方提出我们家买房要求,电话说,没有房子不结婚,我发短息和她沟通,内容大意是说:买房子要结合我和她、我们家和她们家的情况,房子多少钱能买下,你连小学数学题都不会算吗。可能是说的不好,伤了女方的自尊。但后来,她还和我联系,我有通话记录详单,能证明她在我给她发过那条短信之后接过我很多长时间的电话,我有网购记录,能证明她接受、收到我给她买的东西。后来,她反对她家里人同意的今年结婚的事,女方断了和我联系,而且还把我发给她的短息给媒人看,说我骂了她的。现在为止,我们依然是异地,女方家没有任何表态,是继续和我联系,还是干干脆脆和我们家婚给退了。
如果女方推延时间,不继续和我联系,也不主动退婚,能否直接主动提出退婚,而且女方不退还全部彩礼钱和订婚三金,可以直接向地级市的区级法院起诉吗?如果是的话,需要收集什么材料和证据?彩礼钱和三金都能要回来吗?
如果女方提出退婚,我们家的彩礼钱和订婚三金都能要回吗?需要收集哪些具体的证据、材料?
真心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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