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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缓刑并没有被判处附加刑的人员,考验期满,就属于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烦请各位律师朋友评判下我的看法是否正确?谢谢了!附条件执行缓刑中的所附条件,是缓刑 ,并非是罪犯在考验期内被执行刑罚的惩治过程,而是罪犯在考验期内,必须遵守制约、接受法定考验机构考察,通过良好表现来达到免予被执行原判刑罚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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