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1999年吊销执照,2011年公司法人代表以公司周转名义向个人借款几十万元,盖公章,有公司抵押物,并签字画押。后来过期不还,才知借款私人用了,没有入公司账,对执照吊销和借款私用借款人毫不知情。请问法人这种行为是犯罪吗,这笔钱由谁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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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及个人财产交给法院处理。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随着破产清查工作的深入,陆自知难逃法网,于5月9日向公安机关自首。承担非法集资的全部责任为自己一 与集资无关联。至于“应该知道“这只是推理,刑事犯罪重证据而疑罪从无。没有固定的证据链无法立案。借款用谁的资产抵押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亲自办理的借款则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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