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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储备地产交易管理中心为甲方,永仁县人造板厂为乙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约定了交易价13569415.54万元(包括厂房、设备),并约定了支付 土地不是无偿划拨,否则,即如《答复》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无偿收回”。以“收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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