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查看全部类别
规定治理开发四荒的政策: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国家征用已治理开发的四荒地时,对其治理开发成果要给予补偿。 5 土地从开垦耕种至今,已长达40多年的历史, 中的第二十一条是否完全适用此例,其中的主体“农民集体”具体指哪些对象,包括农民个人吗?按理是否可以按自留地标准补尝?如不是,该获等何种补尝?谢谢...
//www.110.com/ask/question-12536666.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