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查看全部类别
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08) 新刑二终字第37号 原公诉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 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量刑不当,应予纠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
//www.110.com/ask/question-1491365.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