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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并说明否则不让离开考务办公室。 随后,经老师要求,当事人手写考试作弊原由,在当事人写字时,之前拍照的老师继续持手机对着当事人连续拍照。因言语 就无中生有的情况进行恐吓(比如说要报警,说是违法犯罪),是否侵犯人身权 同样,大学生为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同于中小学生,学校在行使教育职能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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