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查看全部类别
七日作出(2007)乌中刑初字第1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张俊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抚养费合计51238元;随案 致人轻伤,在受到公安机关处理后,因迁怒于被害人而实施报复。其故意杀人行为纯属其个人罪过。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并无过错。故其上述上诉 ...
//www.110.com/ask/question-1491365.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