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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法理上利益相加与相减的原则。现在事实是我抄袭此文的动机与目的是 不为个人私利也没得到任何个人利益,与现在所有的为职称、稿费、科研项目基 金、奖金等行为完全不同。仅仅是因为校刊稿源不足,瞎帮忙而已。在已付出 被降职等三项重大处分的代价后,又向作者6次发信道歉、2次长话道歉、1次寄值 几百礼品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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