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各自子女,为避免今后关于房产的纠纷,请问到底是过户稳妥还是立遗嘱比较稳妥?如果不过户的话,还有没有其他可以将房子确定在我名下的方法?如果老人一方死去,另一方是否有权更改遗嘱?问题有些多,请详细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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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后就可收6000-7000元月租。 为了不致于赔款,我父母只好被迫将两间屋一起卖掉。关于新商铺业主的名字,我父亲考虑自己的身体状况,说资产藉此全部转给给我妈,所以 用我母亲的名字,最多可加孙子(我弟之子)二人联名,当时父母都表示过房产暂时不会给予我弟,也不会加他的名字,一来因为他已有自己的房屋,二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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