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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期限。 当事人自协调不成之日起15日内,可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裁决,并将申请书直接递交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问题一:请问 ,现在还能否再依此套程序办下去了?还是按最高人民法院给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的一个答复意见,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安置补偿及处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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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土地,还要征用去我们的宅基地房屋。经过一段时间的信访和查询。我们发现,当时的征地文件使用对象存在疑点甚多,后来公示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也与征地文件数据不 提交《执行异议书》,反映这新的情况和证据,能否得到法院的采纳 和在事实面前有没有请求撤销裁定的可能? 现需要再向法院作 《再审申请书》的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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