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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前用自己的公司给朋友担保了一笔80万元的个人贷款,但朋友一直逾期到现在没还,而且逾期当中没有按银行程序办理展期手续,现在银行起诉,我公司有偿还责任吗?
//www.110.com/ask/question-2599532.html-了解详情
民生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中心—专用合同 编号 MSED313838969981047 借款方承诺保证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及所作陈述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是出于本人意愿签订合同的。 本合同生效后,您必须按约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如果违约则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您使用此贷款进行消费或经营时,与第三方所发生的任何债务纠纷均不能作为您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理由。 请借款方认真核实确认本人信息真实且内容准确,并末尾签字: 借款方(甲方):姚滨达 贷款方(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身份证:33068319980921611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6层 收款银行:建设银行 注册号:911101028019779621 收款账号:6217001450010705911 法人代表:杨毓 现住地址:浙江省 绍兴市 嵊州市 放款专员:林想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业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借贷人和出贷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借贷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贰万元整 (小写)¥20000 第二条 借款用途:资金周转 第三条 借款然年利率:6%,贷款成功后每月按期还款。 第四条 借款期限:自 2020年03月13日起,至 2021年03月13日止。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个人账户扣款 2.还款方式: 分期还款 第六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2). 借款方必须有足够的偿还能力,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 借款方账户必须在银行要有足够的账户流水避免延时到账或到不了款,借款方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4).保证条款:贷款期间借款方必须①按期还款②履行并遵守合同所有条款,如违约其上一点,借款方将会在银行征信系统产生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一但银行有信用不良记录,十年之内,办理信用卡、买房、买车或按揭贷款业务一律办理不了,后果自负)。 (5). 借款方必须在银行合同备案后在个人收款账户存入提交贷款额度30%-80%的资金验证,银行系统确认核实借款方身份真实信息并关联借款方自动扣息账户,确定借款方具有相应的还款能力。(贷款放款时,贷款方关联验证借款方在合同上的指定账户,借款方应配合贷款方进行关联验证)。 第七条 (1).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合同(借据)1日内将贷款放出,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按照贷款额度的百分之五十。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贷款方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或提前,应在借款期限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照贷款方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4).借款方未能根据本协议条款支付贷款本金和应计的利息,或其他任何应付款项,当根据协议条款规定的相同贷款到期和应支付时(不管是否到期,都应根据协议通知提前偿还)。 (5).借款方没有到期或在适当的宽限期内偿还债务;没有遵守或履行能证明债务存在和为债务作保的任何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约定事项或达成的一致;如果不履行的如果是加速偿还,或者允许持有人加速履行部分义务,到期支付和其他义务,不管是否加速偿还发生或这些违约被放弃,必须交纳一个月的利息做为补偿金给贷款方。 (6).借款方被裁定破产或无偿债能力,或在贷款到期时书面宣告无偿债能力,或为债权人的利益进行了转让,借款方为了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申请或同意接收者、受托人或类似的官员的选定;这样的接收者、受托人或类似的官员没有借款方的申请和同意而选定并且这种选定将连续存在14天并不可撤销;借款方(根据请求申请、答辩、同意和其他)已开始无力偿还贷款、破产、破产整顿,整理财产、再调整,解除债务,清算并依照法律和管辖权进行有关的类似程序,或者开始一些针对借款方和担保人的程序(依据请求、申请或其他),并且这种程序14天期限内不开始进行;签发判决书、令状、拘留证或执行文书及办理其他手续,或者没收借款人或担保人的部分财产,并且判决书、令状、及类似手续在签发或没收财产后十四天内不能被解除或撤销。 (7).借款方的全部或部分基本财产被宣告没收、押收或被拨用、或经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或事实上)这些财产的保管和控制被其他人或实体承担或意欲承担,借款方和担保人不能再通过任何人或任何实体对它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实施管理控制; 则前述任何违约事件的发生和继续,将导致贷款方发生贷款的立即终止,贷款方可以宣布贷款本金和应计利息及票据立即到期并且应该支付,由此,贷款本金和应计利息和其他应支储的款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都已经借款方明示放弃,只要(不管该违约事件的原因是什么,或者是自愿的或非自愿的,或者受法律实施的影响或根据任何法院的判决、命令、或者任何行政或政府机关的命令、规则、法规和法令)款项说明的任何违约事件发生,贷款和票据将立即到期并应支付,不需要对借款方再行宣布或通知。 第八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九条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签字后生效,合同由贷款方、借款方双方各持保存。双方应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如有一方违反,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贷款金额50%违约金。 2.为了保护您的权益,请您阅读以下内容(签署名字提交后默认同意):“本人已阅读全部贷款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该合同条款的相关信息,愿意遵守领用合约的各项合同条款,如有本人不遵守合同所有条款愿意受法律严惩赔偿贷款金额50%违约金。”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贷款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借款人(签名)下方区域签名 身份证号:330683199809216115 法人代表:杨毓 签约日期:2020年03月13日 本人合同已阅,同意上述条款! 该合同已签名 这个合同有效吗
//www.110.com/ask/question-15039013.html-了解详情
民生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中心—专用合同 编号 PSBC126323971501578 借款方承诺保证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及所作陈述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是出于本人意愿签订合同的。 本合同生效后,您必须按约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如果违约则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您使用此贷款进行消费或经营时,与第三方所发生的任何债务纠纷均不能作为您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理由。 请借款方认真核实确认本人信息真实且内容准确,并末尾签字: 借款方(甲方): 贷款方(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身份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6层 收款银行:农业银行(强烈推荐) 注册号:911101028019779621 收款账号: 法人代表:毓 现住地址: 放款专员: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业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借贷人和出贷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借贷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壹万元整 (小写)¥10000 第二条 借款用途:资金周转 第三条 借款然年利率:6%,贷款成功后每月按期还款。 第四条 借款期限:自 2020年01月日起,至 2020年07月日止。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个人账户扣款 2.还款方式: 分期还款 第六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2). 借款方必须有足够的偿还能力,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 借款方账户必须在银行要有足够的账户流水避免延时到账或到不了款,借款方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4).保证条款:贷款期间借款方必须①按期还款②履行并遵守合同所有条款,如违约其上一点,借款方将会在银行征信系统产生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一但银行有信用不良记录,十年之内,办理信用卡、买房、买车或按揭贷款业务一律办理不了,后果自负)。 (5). 借款方必须在银行合同备案后在个人收款账户存入提交贷款额度30%-80%的资金验证,银行系统确认核实借款方身份真实信息并关联借款方自动扣息账户,确定借款方具有相应的还款能力。(贷款放款时,贷款方关联验证借款方在合同上的指定账户,借款方应配合贷款方进行关联验证)。 第七条 (1).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合同(借据)1日内将贷款放出,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按照贷款额度的百分之五十。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贷款方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或提前,应在借款期限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照贷款方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4).借款方未能根据本协议条款支付贷款本金和应计的利息,或其他任何应付款项,当根据协议条款规定的相同贷款到期和应支付时(不管是否到期,都应根据协议通知提前偿还)。 (5).借款方没有到期或在适当的宽限期内偿还债务;没有遵守或履行能证明债务存在和为债务作保的任何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约定事项或达成的一致;如果不履行的如果是加速偿还,或者允许持有人加速履行部分义务,到期支付和其他义务,不管是否加速偿还发生或这些违约被放弃,必须交纳一个月的利息做为补偿金给贷款方。 (6).借款方被裁定破产或无偿债能力,或在贷款到期时书面宣告无偿债能力,或为债权人的利益进行了转让,借款方为了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申请或同意接收者、受托人或类似的官员的选定;这样的接收者、受托人或类似的官员没有借款方的申请和同意而选定并且这种选定将连续存在14天并不可撤销;借款方(根据请求申请、答辩、同意和其他)已开始无力偿还贷款、破产、破产整顿,整理财产、再调整,解除债务,清算并依照法律和管辖权进行有关的类似程序,或者开始一些针对借款方和担保人的程序(依据请求、申请或其他),并且这种程序14天期限内不开始进行;签发判决书、令状、拘留证或执行文书及办理其他手续,或者没收借款人或担保人的部分财产,并且判决书、令状、及类似手续在签发或没收财产后十四天内不能被解除或撤销。 (7).借款方的全部或部分基本财产被宣告没收、押收或被拨用、或经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或事实上)这些财产的保管和控制被其他人或实体承担或意欲承担,借款方和担保人不能再通过任何人或任何实体对它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实施管理控制; 则前述任何违约事件的发生和继续,将导致贷款方发生贷款的立即终止,贷款方可以宣布贷款本金和应计利息及票据立即到期并且应该支付,由此,贷款本金和应计利息和其他应支储的款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都已经借款方明示放弃,只要(不管该违约事件的原因是什么,或者是自愿的或非自愿的,或者受法律实施的影响或根据任何法院的判决、命令、或者任何行政或政府机关的命令、规则、法规和法令)款项说明的任何违约事件发生,贷款和票据将立即到期并应支付,不需要对借款方再行宣布或通知。 第八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九条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签字后生效,合同由贷款方、借款方双方各持保存。双方应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如有一方违反,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贷款金额50%违约金。 2.为了保护您的权益,请您阅读以下内容(签署名字提交后默认同意):“本人已阅读全部贷款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该合同条款的相关信息,愿意遵守领用合约的各项合同条款,如有本人不遵守合同所有条款愿意受法律严惩赔偿贷款金额50%违约金。”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贷款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借款人(签名)下方区域签名 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2020年01月日 本人合同已阅,同意上述条款,这样的合同是不是正规合同
//www.110.com/ask/question-14971919.html-了解详情
民生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中心—专用合同 编号 A-30GP52686115892738840667 借款方承诺保证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及所作陈述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是出于本人意愿签订合同的。 本合同生效后,您必须按约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如果违约则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您使用此贷款进行消费或经营时,与第三方所发生的任何债务纠纷均不能作为您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理由。 请借款方认真核实确认本人信息真实且内容准确,并末尾签字: 借款方(甲方):刘亚龙 贷款方(乙方):民生银行快捷贷款投资有限公司 身份证:520112198903152814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0号(浦东南路银城口路) 收款银行:工商银行 注册号:91110000100018988F 收款账号:6212262402022649418 法人代表:洪崎 现住地址:贵州省 贵阳市 金阳开发区 放款专员:马玉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业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借贷人和出贷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借贷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壹万元整 (小写)¥10000 第二条 借款用途:资金周转 第三条 借款然年利率:6%,贷款成功后每月按期还款。 第四条 借款期限:自 2020年01月15日起,至 2022年01月15日止。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个人账户扣款 2.还款方式: 分期还款 第六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2). 借款方必须有足够的偿还能力,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 借款方账户必须在银行要有足够的账户流水避免延时到账或到不了款,借款方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4).保证条款:贷款期间借款方必须①按期还款②履行并遵守合同所有条款,如违约其上一点,借款方将会在银行征信系统产生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一但银行有信用不良记录,十年之内,办理信用卡、买房、买车或按揭贷款业务一律办理不了,后果自负)。 (5). 借款方必须在银行合同备案后在个人收款账户存入提交贷款额度20%-50%的资金验证,银行系统确认核实借款方身份真实信息并关联借款方自动扣息账户,确定借款方具有相应的还款能力。(贷款放款时,贷款方关联验证借款方在合同上的指定账户,不得对借款方帐户内余额存款进行抵扣挪用做其它用途)。 第七条 (1).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合同(借据)1日内将贷款放出,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按照贷款额度的百分之五十。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贷款方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或提前,应在借款期限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照贷款方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4).借款方未能根据本协议条款支付贷款本金和应计的利息,或其他任何应付款项,当根据协议条款规定的相同贷款到期和应支付时(不管是否到期,都应根据协议通知提前偿还)。 (5).借款方没有到期或在适当的宽限期内偿还债务;没有遵守或履行能证明债务存在和为债务作保的任何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约定事项或达成的一致;如果不履行的如果是加速偿还,或者允许持有人加速履行部分义务,到期支付和其他义务,不管是否加速偿还发生或这些违约被放弃,必须交纳一个月的利息做为补偿金给贷款方。 (6).借款方被裁定破产或无偿债能力,或在贷款到期时书面宣告无偿债能力,或为债权人的利益进行了转让,借款方为了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申请或同意接收者、受托人或类似的官员的选定;这样的接收者、受托人或类似的官员没有借款方的申请和同意而选定并且这种选定将连续存在14天并不可撤销;借款方(根据请求申请、答辩、同意和其他)已开始无力偿还贷款、破产、破产整顿,整理财产、再调整,解除债务,清算并依照法律和管辖权进行有关的类似程序,或者开始一些针对借款方和担保人的程序(依据请求、申请或其他),并且这种程序14天期限内不开始进行;签发判决书、令状、拘留证或执行文书及办理其他手续,或者没收借款人或担保人的部分财产,并且判决书、令状、及类似手续在签发或没收财产后十四天内不能被解除或撤销。 (7).借款方的全部或部分基本财产被宣告没收、押收或被拨用、或经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或事实上)这些财产的保管和控制被其他人或实体承担或意欲承担,借款方和担保人不能再通过任何人或任何实体对它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实施管理控制; 则前述任何违约事件的发生和继续,将导致贷款方发生贷款的立即终止,贷款方可以宣布贷款本金和应计利息及票据立即到期并且应该支付,由此,贷款本金和应计利息和其他应支储的款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都已经借款方明示放弃,只要(不管该违约事件的原因是什么,或者是自愿的或非自愿的,或者受法律实施的影响或根据任何法院的判决、命令、或者任何行政或政府机关的命令、规则、法规和法令)款项说明的任何违约事件发生,贷款和票据将立即到期并应支付,不需要对借款方再行宣布或通知。 第八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九条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签字后生效,合同由贷款方、借款方双方各持保存。双方应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如有一方违反,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贷款金额50%违约金。 2.为了保护您的权益,请您阅读以下内容(签署名字提交后默认同意):“本人已阅读全部贷款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该合同条款的相关信息,愿意遵守领用合约的各项合同条款,如有本人不遵守合同所有条款愿意受法律严惩赔偿贷款金额50%违约金。”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贷款方:民生银行快捷贷款投资有限公司 借款人(签名)下方区域签名 身份证号:520112198903152814 法人代表:洪崎 签约日期:2020年01月15日 本人合同已阅,同意上述条款! 该合同已签名???我想问下我存入账户的钱会被扣吗,现在都不敢用这张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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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中心—专用合同 编号 A-30GP52686105362260342467 借款方承诺保证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及所作陈述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是出于本人意愿签订合同的。 本合同生效后,您必须按约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如果违约则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您使用此贷款进行消费或经营时,与第三方所发生的任何债务纠纷均不能作为您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理由。 请借款方认真核实确认本人信息真实且内容准确,并末尾签字: 借款方(甲方):吕航 贷款方(乙方):民生银行快捷贷款投资有限公司 身份证:530326200008051313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0号(浦东南路银城口路) 收款银行:工商银行 注册号:91110000100018988F 收款账号:6212262502035775306 法人代表:洪崎 现住地址:云南省 昆明市 盘龙区 放款专员:马玉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业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借贷人和出贷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借贷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壹万元整 (小写)¥10000 第二条 借款用途:资金周转 第三条 借款然年利率:6%,贷款成功后每月按期还款。 第四条 借款期限:自 2020年01月05日起,至 2021年01月05日止。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个人账户扣款 2.还款方式: 分期还款 第六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2). 借款方必须有足够的偿还能力,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 借款方账户必须在银行要有足够的账户流水避免延时到账或到不了款,借款方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4).保证条款:贷款期间借款方必须①按期还款②履行并遵守合同所有条款,如违约其上一点,借款方将会在银行征信系统产生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一但银行有信用不良记录,十年之内,办理信用卡、买房、买车或按揭贷款业务一律办理不了,后果自负)。 (5). 借款方必须在银行合同备案后在个人收款账户存入提交贷款额度20%-50%的资金验证,银行系统确认核实借款方身份真实信息并关联借款方自动扣息账户,确定借款方具有相应的还款能力。(贷款放款时,贷款方关联验证借款方在合同上的指定账户,不得对借款方帐户内余额存款进行抵扣挪用做其它用途)。 第七条 (1).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合同(借据)1日内将贷款放出,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按照贷款额度的百分之五十。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贷款方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或提前,应在借款期限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照贷款方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4).借款方未能根据本协议条款支付贷款本金和应计的利息,或其他任何应付款项,当根据协议条款规定的相同贷款到期和应支付时(不管是否到期,都应根据协议通知提前偿还)。 (5).借款方没有到期或在适当的宽限期内偿还债务;没有遵守或履行能证明债务存在和为债务作保的任何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约定事项或达成的一致;如果不履行的如果是加速偿还,或者允许持有人加速履行部分义务,到期支付和其他义务,不管是否加速偿还发生或这些违约被放弃,必须交纳一个月的利息做为补偿金给贷款方。 (6).借款方被裁定破产或无偿债能力,或在贷款到期时书面宣告无偿债能力,或为债权人的利益进行了转让,借款方为了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申请或同意接收者、受托人或类似的官员的选定;这样的接收者、受托人或类似的官员没有借款方的申请和同意而选定并且这种选定将连续存在14天并不可撤销;借款方(根据请求申请、答辩、同意和其他)已开始无力偿还贷款、破产、破产整顿,整理财产、再调整,解除债务,清算并依照法律和管辖权进行有关的类似程序,或者开始一些针对借款方和担保人的程序(依据请求、申请或其他),并且这种程序14天期限内不开始进行;签发判决书、令状、拘留证或执行文书及办理其他手续,或者没收借款人或担保人的部分财产,并且判决书、令状、及类似手续在签发或没收财产后十四天内不能被解除或撤销。 (7).借款方的全部或部分基本财产被宣告没收、押收或被拨用、或经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或事实上)这些财产的保管和控制被其他人或实体承担或意欲承担,借款方和担保人不能再通过任何人或任何实体对它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实施管理控制; 则前述任何违约事件的发生和继续,将导致贷款方发生贷款的立即终止,贷款方可以宣布贷款本金和应计利息及票据立即到期并且应该支付,由此,贷款本金和应计利息和其他应支储的款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都已经借款方明示放弃,只要(不管该违约事件的原因是什么,或者是自愿的或非自愿的,或者受法律实施的影响或根据任何法院的判决、命令、或者任何行政或政府机关的命令、规则、法规和法令)款项说明的任何违约事件发生,贷款和票据将立即到期并应支付,不需要对借款方再行宣布或通知。 第八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九条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签字后生效,合同由贷款方、借款方双方各持保存。双方应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如有一方违反,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贷款金额50%违约金。 2.为了保护您的权益,请您阅读以下内容(签署名字提交后默认同意):“本人已阅读全部贷款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该合同条款的相关信息,愿意遵守领用合约的各项合同条款,如有本人不遵守合同所有条款愿意受法律严惩赔偿贷款金额50%违约金。”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贷款方:民生银行快捷贷款投资有限公司 借款人(签名)下方区域签名 身份证号:530326200008051313 法人代表:洪崎 签约日期:2020年01月05日 本人合同已阅,同意上述条款! 该合同已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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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中心—专用合同 编号 A-30GPC10687068843572 借款方承诺保证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及所作陈述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是出于本人意愿签订合同的。 本合同生效后,您必须按约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如果违约则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您使用此贷款进行消费或经营时,与第三方所发生的任何债务纠纷均不能作为您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理由。 请借款方认真核实确认本人信息真实且内容准确,并末尾签字: 借款方(甲方):苏恩茂 贷款方(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身份证:44098219981219589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6层 收款银行:中国银行 注册号:911101028019779621 收款账号:6217857000079440572 法人代表:杨毓 现住地址:广东省 肇庆市 高要市金利镇梓里牌坊盛辉加工厂 放款专员:戴雨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业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借贷人和出贷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借贷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壹拾伍万元整 (小写)¥150000 第二条 借款用途:资金周转 第三条 借款然年利率:6%,贷款成功后每月按期还款。 第四条 借款期限:自 2019年12月10日起,至 2029年12月10日止。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个人账户扣款 2.还款方式: 分期还款 第六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2). 借款方必须有足够的偿还能力,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 借款方账户必须在银行要有足够的账户流水避免延时到账或到不了款,借款方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4).保证条款:贷款期间借款方必须①按期还款②履行并遵守合同所有条款,如违约其上一点,借款方将会在银行征信系统产生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一但银行有信用不良记录,十年之内,办理信用卡、买房、买车或按揭贷款业务一律办理不了,后果自负)。 (5). 借款方必须在银行合同备案后在个人收款账户存入提交贷款额度30%-80%的资金验证,银行系统确认核实借款方身份真实信息并关联借款方自动扣息账户,确定借款方具有相应的还款能力。(贷款放款时,贷款方关联验证借款方在合同上的指定账户,不得对借款方帐户内余额存款进行抵扣挪用做其它用途)。 第七条 (1).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合同(借据)1日内将贷款放出,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按照贷款额度的百分之五十。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贷款方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或提前,应在借款期限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照贷款方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4).借款方未能根据本协议条款支付贷款本金和应计的利息,或其他任何应付款项,当根据协议条款规定的相同贷款到期和应支付时(不管是否到期,都应根据协议通知提前偿还)。 (5).借款方没有到期或在适当的宽限期内偿还债务;没有遵守或履行能证明债务存在和为债务作保的任何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约定事项或达成的一致;如果不履行的如果是加速偿还,或者允许持有人加速履行部分义务,到期支付和其他义务,不管是否加速偿还发生或这些违约被放弃,必须交纳一个月的利息做为补偿金给贷款方。 (6).借款方被裁定破产或无偿债能力,或在贷款到期时书面宣告无偿债能力,或为债权人的利益进行了转让,借款方为了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申请或同意接收者、受托人或类似的官员的选定;这样的接收者、受托人或类似的官员没有借款方的申请和同意而选定并且这种选定将连续存在14天并不可撤销;借款方(根据请求申请、答辩、同意和其他)已开始无力偿还贷款、破产、破产整顿,整理财产、再调整,解除债务,清算并依照法律和管辖权进行有关的类似程序,或者开始一些针对借款方和担保人的程序(依据请求、申请或其他),并且这种程序14天期限内不开始进行;签发判决书、令状、拘留证或执行文书及办理其他手续,或者没收借款人或担保人的部分财产,并且判决书、令状、及类似手续在签发或没收财产后十四天内不能被解除或撤销。 (7).借款方的全部或部分基本财产被宣告没收、押收或被拨用、或经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或事实上)这些财产的保管和控制被其他人或实体承担或意欲承担,借款方和担保人不能再通过任何人或任何实体对它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实施管理控制; 则前述任何违约事件的发生和继续,将导致贷款方发生贷款的立即终止,贷款方可以宣布贷款本金和应计利息及票据立即到期并且应该支付,由此,贷款本金和应计利息和其他应支储的款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都已经借款方明示放弃,只要(不管该违约事件的原因是什么,或者是自愿的或非自愿的,或者受法律实施的影响或根据任何法院的判决、命令、或者任何行政或政府机关的命令、规则、法规和法令)款项说明的任何违约事件发生,贷款和票据将立即到期并应支付,不需要对借款方再行宣布或通知。 第八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九条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签字后生效,合同由贷款方、借款方双方各持保存。双方应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如有一方违反,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贷款金额50%违约金。 2.为了保护您的权益,请您阅读以下内容(签署名字提交后默认同意):“本人已阅读全部贷款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该合同条款的相关信息,愿意遵守领用合约的各项合同条款,如有本人不遵守合同所有条款愿意受法律严惩赔偿贷款金额50%违约金。”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贷款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借款人(签名)下方区域签名 身份证号:440982199812195891 法人代表:杨毓 签约日期:2019年12月10日 本人合同已阅,同意上述条款! 该合同已签名。然后我卡里没钱。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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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回答!我前妻个人在2012年9月5日向银行申请贷款!我做为配偶一起去签了个意向申请和询问个人情况记录,上面都没有写有贷多少钱就走了!后来前妻又跟我说不贷了!我们于12月离婚的!现前妻因其它经济问题于2015年一月刑拘在看守所,银行才起诉她、我、担保人(她弟弟)到法院!说她贷了二十万,现在银行起诉我的事情有个新问题存在~我前妻贷的款是一年期限,就是说13年9月4日就应该续贷,但是到现在都是原来那个贷款手续!这里面是否存在我前妻和银行私下有什么交易问题?到期了咋没有继续签续贷?银行咋个不早解决这些问题?贷款逾期这么久了银行才追款?为什么不早起诉?早追款、早续贷、早起诉我前妻没有进看守所去,我就会和她扯这些责任问题!她就会想办法还银行的款,或者续签贷款合同!所以到现在银行是否存在程序未走到的责任问题?银行没有按正常程序办事,现在才造成我的连带责任,银行该承担些什么?我又是否可以拒绝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我只承担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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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银行贷款利息,银行内部法律程序查封股东及自然担保人个人在本银行的资金,请问他们可以查封其他银行的个人账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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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情况是这样的。今年本人贷款买房,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查出本人在20前在某信用社带过一笔1000元的款,但是实际上本人从来没有贷过,我去他们信用社查看了当年的贷款明细表,发现贷款人签名一栏非本人签名,很明显是有人伪造,现信用社行长也给我开出非恶意拖欠证明和结清证明还有一份手写证明,手写证明表达的意思是此笔贷款非本人所为,是他们银行失误所造成。为了此事我跑东跑西花费了大笔经历和时间,所以现在我想走私了程序,走法律程序太麻烦,本人又没有那么多时间去跑这个事情,请问我要求银行方面赔偿我多少钱为恰当?麻烦您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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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土地房产资产评估5500万元,公司土地房产在银行抵押贷款本息3000万元已经起诉并在执行阶段,银行正在走评估拍卖程序,法人代表和妻子负有连带责任。民间借贷2500万元个别已起诉。公司法人代表和妻子已进入失信人员名单,公司法人代表已被拘留一次,若正常面对还会被拘留。公司因投资过大,经营连年亏损,处在资金链断裂、停产阶段,寻找投资无望。问:我公司应该怎么办?如公司走破产拍卖程序,法人代表还会不会拘留?有什么办法避免拘留?拍卖的资金是不是优先归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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