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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石志勇整成罪犯。 综合分析本案案情和审理实际,我方认为:(1)本案不具备立案条件,依法应撤销,石志勇依法无罪。石志勇故意伤害一案起码是一桩人为制造 犯罪嫌疑人石志勇指定居所(邳州市运河镇玉簪宾馆)予以监视居住。此证明石志勇确实被非法拘禁,刑讯逼供过(2012年4月11日晚石志勇父亲被告知石志勇已被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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