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2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公司(国企)的一名项目经理(有合同),不是正式职工,是属于南方人才市场的劳务派遣。今年3月我下属一名专门负责车场管理的主管(为另一劳务公司员工) 员工,每个季度的考核都是公司最高分,我不同意公司的不合理要求。我以书面的形式分别给用人单位用工单位讲述了公司的不合理调动,要求公司恢复我原岗位,但未给 ...
//www.110.com/ask/question-10968116.html-了解详情
: 申诉人于2010年10月14日进入乌什县邮政储蓄银行信贷部工作,为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由于贷款对象多为农牧民,淡旺季有明显季节性变化,每年10月至次年4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 ...
//www.110.com/ask/question-991118.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