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留置权的优先受偿权也做了明确规定,即留置权的受偿优先于抵押权和担保物权。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即留置权是不可预见的,而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则是可以预见的。所以 情况下,银行的优先受偿权是可以有保障的,如果没有设立抵押登记,其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则不能抗辩善意取得的第三人。所以不能笼统地确认担保优先受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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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以房屋为标的物的债权已办理预告登记的; (二)债权人为抵押权人且房屋转让未经其同意的; (三)人民法院依债权人申请对房屋采取 登记行为违法,但判决撤销将给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房屋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的,判决确认被诉行为违法,不撤销登记行为。 第十二条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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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各种阻力,我不知道下面还会不会横生枝节?善意取得的楼房何时才能交接?” “为办事处选新址、竞买支农路20号房产,是我在办事处主任任上11年 的“督办函”,要求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方协调,避免激化矛盾,妥善处理捷虹大酒店反映的问题。而我们手持房产证却得不到房产,提请省高院督办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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