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及其工友共三人规定的赔偿金。 事实与理由: 2011年8月1日,申请人***及其工友共四人就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至被申请人一重集团天津重工有限公司报道 后被申请人至2011年11月3日仍未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扣押学生档案,无理要求申请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就业协议内约定由违约金,但已失效)。 鉴于 ...
//bbs.110.com/thread-96372-1-1.html -
了解详情
。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 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五条 ...
//bbs.110.com/thread-55115-1-1.html -
了解详情
》则是一份不折不扣的“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据此我们可以确认:届时,就法律层面而言,当事双方原先在“补充协议”中所约定的解除及生效条件全告成就——即原、被告 的民事诉讼案,它事关商场内三十七家小业主、共计上百名老百姓、大学生的就业和创业之饭碗;对这些社会弱势群体而言,绝对是“事关民生和群体利益”的大案( ...
//bbs.110.com/thread-39254-1-1.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