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 纳税人再次转让所受让的股权的,股权转让的成本为前次转让 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情况;境外投资方所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与中国居民企业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的关系;境外投资方设立被转让的境外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9272.html -
了解详情
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2463.html -
了解详情
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 纳税人再次转让所受让的股权的,股权转让的成本为前次转让 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情况;境外投资方所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与中国居民企业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的关系;境外投资方设立被转让的境外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5545.html -
了解详情
享有别除权,如果抵押权人可以先对债务人的一般财产申请执行,在不能满足其全部债权时,再对抵押物实行抵押权,那么意味着抵押权人可以行使别除权,也可以不行使别除 的债权在受清偿的范围内转移给该第三人。此项债权转移,在性质上属于法定债权转移,其效果与债权的让与相同。抵押权人实行抵押权而致第三人丧失抵押物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3844.html -
了解详情
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债权转让要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应当由作为债权人的让与人及时通知债务人。只有这样,受让人才获得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的权利,债务人承担向受让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张某在转让债权给李某时未通知你,因此,该转让行为对你不发生效力,你可以拒绝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6735.html -
了解详情
债权转让可否撤销 我国法律规定与《国际保理惯例业务规则》规定分歧较大,亦应引起业界的足够重视。 《规则》规定于此情况下分两种情形作不同处理: 一是 撤销通知后的所有发货所产生之债权均有撤销效力。 二是进口保理商在征得出口保理商同意前提下可以不利资信以外的理由撤销已受让之合同债权,此一点值得我国借鉴。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6472.html -
了解详情
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因为债权人只是代位行使了债务人的请求权,并没有依据债权的让与取得债务人对于次债务人的请求权。那么,如果债权人胜诉,法院的判决应当表述 担保的效果,其危害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此条司法解释成立,哪一位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以实现实际上已经取决于由谁来提起代位权诉讼的问题了。债权人争先恐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5728.html -
了解详情
获清偿。其二,债务人不得为妨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处分。如:抛弃、免除、让与或其他足以使代位权目的落空的行为。基于上述理解,在本文中所列举 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允许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即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清偿债务,这正是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其二,债权人代位权系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5717.html -
了解详情
虽与原因债权各自独立发生,但应与普通指名债权一样,受让人应当随前手权利的瑕疵,也就是说,原则上票据债务人所能对抗让与人的事由都能对抗受让人,故票据法上设定票据 ,票据行为各自独立,但票据权利都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通过背书受让票据应当属于继受取得,此时,持票人完全有可能继受前手的抗辩事由,故此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1126.html -
了解详情
的定义,我们认为,票据权利具有以下特征: 1.在权利内容上,票据权利是一种金钱债权。这是由票据的金钱证券性质所决定的。一方面,票据权利是一种债权,即要求 取得票据之时为准。如果取得人在取得票据之时是善意的,但在取得以后又得知让与人无处分权,则取得人的善意不因此受影响。 [35](4)相应对价,即受让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0387.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