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险的立法目的、社会价值及利益衡平方面作出判断与取舍。 交强险不同于商业保险,交强险的立法是为了实现受害者最大限度的利益救济及事故风险分担。《 规范,保险公司应当遵守,否则就构成违反保险诚实信用原则。而且设立交强险的社会价值在于,可以确保第三者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能够及时得到赔偿,避免因肇事车辆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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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不足以支付时,还可以由商业三责险进行赔偿,超过部分由各方当事人根据责任比例赔偿。原告作为重型半挂车的乘车人及对方某拖拉机车的受害第三者,在本案诉讼之前, 陈某承担30%赔偿即为9.3万元。后原告王某另起诉己方的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依据保险限额赔偿19.6万元。扣除已赔付的损失,原告王某的剩余损失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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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都是由保险公司在且交通事故不属于第三者商业险的免责范围的话,保险公司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叉车在没有购买第三人商业险的情形下,赔偿权利人只能要求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叉车属于公司车辆的,肇事者是在履行职务时发生的交通事故,那么由肇事者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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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卢明勇、阳光保险商丘中心支公司(卢明勇在该公司投保有交强险)、中国人保永城支公司(卢明勇在该公司投保有不计免赔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为被告向法院 勇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双方之间形成侵权债权债务关系,被告卢明勇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后双方就赔偿事宜签订协议书,自愿将原有侵权债权债务转化为合同债权债务。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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