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2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给申请执行人,用于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它最早起源于我国台湾地区强制执行法第27条的规定,该规定确定债权凭证系强制执行无效时法院非正常 ,债的标的物提存,债的抵销、混同,债务人死亡,又没有遗产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没有权利义务承受人,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6837.html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