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常见的复议与诉讼自由选择、复议前置型。 二、缺陷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当今中国社会解决行政争议获取权利救济的基石。现阶段公民为解决行政争议获取权利救济时, 财政融为一体,地方法院更多地倾向于从发展地方?济的角度去执行法律和行使司法权,而不是着眼于国家法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在人事制度方面,法院的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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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形式要件,而且要审查合同的实质内容。这一点,对于国有经济占很大比重的中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意思自治是合同法的核心,但是,任何的意思自治都是在法制 的规定来调整。对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进行规制,赋予法官实质审查合同的司法权,其立法的意义无疑有助于完成这一任务。因此,合同审查切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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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工伤作出认定,也无权改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司法权不干预行政权。因此,受伤职工在未经工伤认定的情况下,以劳动争议为由向人民法院 ,强调以人为本的理念,试图以民事的方式对原告予以司法救济。但笔者又深知,中国的法官不造法,必须严格依法办案。对此案的审理,笔者曾联想能否比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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