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1、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陈某之间存在质押法律关系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作为债务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其享有所有权的东南牌 占有权外,陈某还可在被告人李某不履行到期债务时,享有对该质押车辆优先受偿的权利,以实现其债权。 2、被告人李某先盗后骗的行为成立盗窃罪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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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的订立和质权的设定为不同的法律事实。质押合同的订立在当事人之间创设有关质权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属于合同法的范畴。质权的 以在Y矿业公司55%股权为胡某向王某发放的3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该股权质押贷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为有效。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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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果 质押背书是一种特殊的质权设定方式,与普通质权相比,效力不同。 1.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在实现债权时,不限定在设质的债权范围内,而是可以依 无效。 3.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质押的,通过质押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 4.贷款人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从事票据质押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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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维持原判。 【争议】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宋平窃回其自己所有但质押于被害人处的轿车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评析】 笔者认为构成盗窃罪。 1、 司法实践相背离。其实,质权人虽然对于质押物没有所有权,但却对于质押物拥有支配权,质押物一旦被窃,质权人的占有权利也将因而受损,因此,盗窃罪的法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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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 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从登记之日起生效;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36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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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 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从登记之日起生效;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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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仓单质押对质权人的效力 仓单质押对质权人的效力,表现在因仓单设质而发生并由出质权人所享有和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1.仓单留置权。仓单设质后, ,其目的在于迫使债务人从速清偿到期债务。这种留置在动产质权表现得最为明显,因为动产质押的质权人直接占有设质动产,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质权人当然首先留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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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尚未生效。 在实践中应注意无记名有价证券与记名有价证券的区分。以无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只要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质押合同即随之生效;而以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则应以背书方式为之,即把将该证券设定质押的情形注明在该证券上,然后再将证券交付给质权人。 出质人在权利凭证交付期日拒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095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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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尚未生效。 在实践中应注意无记名有价证券与记名有价证券的区分。以无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只要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质押合同即随之生效;而以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则应以背书方式为之,即把将该证券设定质押的情形注明在该证券上,然后再将证券交付给质权人。 出质人在权利凭证交付期日拒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873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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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万元,约定还款日为2014年2月26日,以被告所占有的某公司40%的股权作为质押,并约定如未能按期还款,则自愿将该40%的股份转让给李某。还款日到期后 给李某,王某转让股权的意思十分明确,就是要求将借款与股权相抵,两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两清,各不相欠。自王某签发委托书时起,他们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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