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的情况下,产生所有物的物权效力,但受益人如与债务人之间系对价给付,亦有不当得利返还之请求权。再次、对债权人的效力。因债权人撤销权之行使,使债务人的处分 的减少,而且撤销权之行使所取得的财产为一般之担保,其效力自应为全体债权人而发生。债权人就撤销权行为给付之物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允许债权人直接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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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 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得到确保。 中国民法框架下撤销对象为可变更、可撤销行为的撤销权与撤销权的比较 在考察两种撤销权的区别时,最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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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为:(1)纯粹的财产权,如合同债权、所有权、物上请求权、担保物权、基于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发生的财产返还或偿还请求权、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形成权、 。因为,创设代位权制度的初衷就是为保证债权人的债权不受债务人权利上懈怠行为的损害,从而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权利进行管理。尽管债务人事实上会觉得若对第三债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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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制度、动产占有制度、不动产登记制度、买卖合同制度、损害赔偿制度、不当得利制度,(不法)无因管理制度等民事法律制度。所以,检验《合同法》第51条 违约责任。只有作有效认定,才能避免同物权变动与其原因行为的区分原则、合同相对性、善意取得、权利瑕疵担保等制度相冲突。虽然权利人的追认并不能决定无权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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