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主要有: 1、验收仓储物的义务。保管人应当对入库的仓储物进行验收。 2、给付仓单的义务。 3、及时通知和催告的义务。 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如果此情形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就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 4、同意检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8332.html -
了解详情
存货人或提单所有人的姓名、住所等项内容; 2 仓管人应提交仓单副联、仓储合同副本等文件,以此证明保管人与存货人或提单持有人的债权债务关系; 3 保管人还应当 即认为债务人已经履行了其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即行终止。债权人享有向提存物的保管机关要求提取标的物及其孳息的请求权,但须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7959.html -
了解详情
在仓储合同中,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否是一个仓储合同。仓储合同是具有一定资质和能力的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的合同。 经过要约与承诺,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对于成立和依法生效的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否则,将引起纠纷。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8336.html -
了解详情
合同定有期限的,一般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期限届满时,得提取仓储物;若合同未约定储存期间或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有权随时提取,同样,保管人在 约定接受货物的权利; 3 在仓储物存入期间,检查货物和摘取样本的权利; 4 在仓储物存在危险时,要求保管人告知的权利; 5 要求保管人妥善保管货物的权利; 5 取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8164.html -
了解详情
《合同法》第393条规定: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同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 所谓 存即认为债务人已经履行了其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即行终止。 债权人享有向提存物的保管机关要求提取标的物及其孳息的请求权,但须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8342.html -
了解详情
合同 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 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 第二十一章 委托 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75916.html -
了解详情
关于留置权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84条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 市场规则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将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因无因管理、仓储合同及其他服务合同发生的债权中是必要和合适的。从其他国家和地区有关留置权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87572.html -
了解详情
劳务。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运输行为,保管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行为,接受委托进行代理、居间、行纪行为等。 4. 是对于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更要尽可能地描述准确、明白。订立合同中还应当注意各种语言、方言以及习惯称谓的差异,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2802.html -
了解详情
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协议、民间借款合同、无偿的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代理合同等,就不是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本案邹xx利用实施的骗取他人财物 认定不过是用客观事实对主观要件的认定,③那么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邹xx运用借款合同这种合法的形式,所要达到的不过是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所有权的目的。故应构成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21359.html -
了解详情
并应客户的要求,在经济活动中改变了传统做法,不再和绝大部分客户签订书面购销合同,而是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和客户洽谈业务,以电子邮件取代了 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30345.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