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公司设立后禁止股东抽逃出资、股东与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规定过于简单,操作性差。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同时存在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滥用公司独立人格 ,则应依法定程序,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总之,由于我国经济市场化过程仅二十余年,商事立法起步较晚,相关的法律制度亦不完善。这样,虽然实行了颇为严格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1944.html -
了解详情
在公司设立与运作实践中面对诸多法律纠纷时手足无措,进退失据;一些重要的实体制度和诉讼制度,诸如法人人格否认、关联交易、公司僵局、股东代表诉讼等制度的缺失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股东权保护制度、关联交易规制制度等;修改、完善了很多亟待明确和可操作的内容,吸收了行之有效的司法解释内容和国际通行规则、诉讼制度 ...
//www.110.com/ziliao/article-927875.html -
了解详情
目前证券市场上信用机制匮乏、法院介入治理争议的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能力不足的背景下,法律规定宜契合现实,给予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必要的监管权。2、 的规定以外,未有有关“关联企业”或“关联交易”的具体规定。未来宜借鉴德国股份法上有关“事实康采恩”及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关联企业专章的规定,补充进行专门立法。3、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1907.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