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权,也不同于代位追偿请求权。代理权是基于委托代理而成立,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代理事务,其代理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而代位权是法律直接赋予债权人的权利 乃系以行使他人权利为内容之管理权之观点。 二、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代位权制度是对合同相对性理论的突破,是合同对外效力扩张的体现。代位权的标的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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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对于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应当作较为严格的解释。因为一方面,代位权的行使毕竟突破了合同相对性的原则,会直接影响到第三人的利益,如果将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作出宽泛的 的两个方面。 先来分析一下直接受偿论的理论困境。 首先,代位权是对债的相对性的突破而不是否定,债的相对性是债的本质属性,只能被突破而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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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这种制度突破了债的相对性的限制,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有利于保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建立良好的商业道德。况且如果将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获得 得利而生之偿还或返还请求权、物权及物上请求权对重大误解等民事行为的变更权或解撤销权、合同解除权、违约或侵害财产损害请求权,但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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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而使代位权制度不断扩张,难免会产生诸多问题。另一方面,由于代位权已突破了传统的合同相对性规则,对第三人已经产生了约束力,如果扩大代位权的范围,将 限制,否则,有可能使债权人不适当地干预债务人的权利。 五、结 论 虽然对债权人的代位权,应针对债务人的哪些权利行使,有不同的争议,但本人认为,无论从学理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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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进一步得到完善,填补了法律漏洞。该制度的确立是对债的相对性规则的突破,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规则和制度。债的保全 探讨》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1999年第4期 5.牛志彬著《试析合同相对性原则例外的标准》 《法律与社会》2005年第2期 6.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合同法》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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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债权人的债权提供担保,为债务人履行全体债权人的债务提供更为可靠的保障。根据债的相对性理论,合同的当事人仍是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债权人的代位权只是代位行使权利而已, 只存在于当事人之间,本无涉及第三人的效力,而现代各国纷纷设立代位权和撤销权制度,突破了传统的债法相对性原理。那么,在代位权取得财产的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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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其突破债权的相对性而具备对外的效力,以达到债的保全的目的。 第二、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来行使,债权人通过 违约责任制度共同构成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的稳固的三角架,对肃整我国的合同法律秩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注释: [1] 杨立新:《论债权人代位权》,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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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其突破债权的相对性而具备对外的效力,以达到债的保全的目的。 第二、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来行使,债权人通过 责 任制度共同构成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的稳固的三角架,对肃整我国的合同法律秩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注释: [1] 杨立新:《论债权人代位权》,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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