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土地登记发证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十五天内到市国土局办理土地登记。 第四章界桩定点 第五条土地使用合同签订后(三十(30))天内,市国土局应会同 回甲地段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其上的建筑物)并吊销用地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如果甲地段的土地用途与当时的城市规划不相矛盾,但是用地者不需继续 使用甲地段,则 ...
//hetong.110.com/hetong_930.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