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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 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另行制定。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实行。此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及其他部门关于契税的各项规定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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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方税务局提出减免申报。办理契税减免,应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生效的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地方税务局提出减免申报。二、“两税”减免 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通知自2006年5月1日起执行。天津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印发〈天津市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农[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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