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播放权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湖南光前影视制作社将制作的电视剧转让给电视台播映,并规定播放的时限和次数,这一行为属于转让著作使用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营业税税目注释》的有关规定,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著作权'项目征收营业税。...
//www.110.com/fagui/law_80522.html-
了解详情
带中,交给已签定合约的电视台播映。双方在签约时商定,“影业公司”以提供电视剧的播映权换取电视台为其客户播映广告。对“影业公司”收取广告费并在电视台播映 广告收费标准来确定。 二、“影业公司”以提供电视剧集拷贝给电视台播映的行为,不属于“转让无形资产至转让著作权”的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 三、请广州市 ...
//www.110.com/fagui/law_258269.html-
了解详情
地税稽一业[2001]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电视剧作品播映权转让行为,属于转让无形资产--转让著作使用权的应税行为,对从业者取得的同类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二、以向电视台转让电视剧作品播映权形式换取电视广告时间,属有偿转让著作权行为,其营业额可参照经物价部门批准的电视台广告播出 ...
//www.110.com/fagui/law_283569.html-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