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2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财务会计的处理意见。为了规范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促进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发展,根据市体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签发的“无锡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和实施意见”的精神, 的前提下,经有权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可在改制后企业的净资产中进行提留,提留的资产参与分红。允许提留的资产为:1、拖欠的水费、电费、 ...
//www.110.com/fagui/law_242707.html-了解详情
不再予以税收优惠。 三、对已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福利企业,退还的税金必须并入企业利润总额按规定分配使用,但参与分红的金额,最多不得超过退还税金的 征免中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编者注:见《企业财税法规选编》第13册第885页)执行。 一九九八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 ...
//www.110.com/fagui/law_265532.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