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用粮单位也可以委托当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收购原料用粮,但只限于自用,不得倒卖。粮食收购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只能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收购粮食,得到 或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的,要停止贷款并坚决查处。由此发生收购资金不足和农民“打白条”的,由当地政府和粮食收储企业承担责任,限期补足和追回被挤占 ...
//www.110.com/fagui/law_241511.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