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46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不全面公开等情况。同时,也要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失泄密,损害国家安全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要对因公共安全、经济稳定等原因不能确定 追究制度。对于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人民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各地、各司局、各 ...
//www.110.com/fagui/law_190182.html-了解详情
固定场所,组织商品经营者集中进行商品交易,从事市场经营、服务和管理的企业。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境外投资者均可作为市场投资者。第十六条开办 ”期限终止后,退还保证金。市场主办者应建立对消费者的先行赔偿制度。商品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无法从商品经营者获得赔偿的,市场主办者有义务根据市场管理 ...
//www.110.com/fagui/law_344159.html-了解详情
和政府有关规定,服从管理、自觉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第二章登记与领证第六条本市对暂住人口实行暂住登记 其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依法保障其获得劳动报酬、医疗、休息和社会保险的权利。第十七条招用暂住人口的单位和个体业户应当与当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书, ...
//www.110.com/fagui/law_335908.html-了解详情
,禁止向林农进行摊派和强制集资。自治县保护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依法享有的林木所有权和其它合法权益。第六条 植树活动。凡在自治县境内居住的男11岁至60岁,女11岁至55岁的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都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义务植树林木的权属归林地权属 ...
//www.110.com/fagui/law_180745.html-了解详情
国务院行政法规(1)条第二条 爱林护林,植树造林,是全省人民的光荣义务和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人民群众进行爱林护林的宣传教育,动员全省人民保护森林,发展 ,经过清理登记,明确权属,由县或者县以上人民政府颁发林权证,保障林木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准将国有林划给集体和非林业单位,不准将集体林划给个人,不准 ...
//www.110.com/fagui/law_52415.html-了解详情
科学技术工作,逐步实现草原管理和建设的现代化。第四条保护草原是一切单位和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各族人民经常进行遵纪守法、保护草原的教育。对保护 养护。第九条草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确定以后,长期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条禁止买卖和变相买卖草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侵占草原。第 ...
//www.110.com/fagui/law_52093.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