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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发人员,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村民委员会负有投递义务的人员接收邮件时,应当当面核对,妥善保管和及时传递邮件。对接收的给据邮件应当签收。对误收和无法投递的邮件, 中,发生丢失、短少、损毁或者延误的,应当依照邮政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第二十五条铁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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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按照要求做到四定:定代办人员,定服务时间,定服务项目,代办传呼电话还要定传呼范围。 (四)应负责保管和爱护公用电话机线设备,发现故意须及时通知局方修复。如系使用人损坏,代办户有权要求使用人照价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用。 (五)受理代传电话应问清发话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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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照要求做到四定:定代办人员,定服务时间,定服务项目,代办传呼电话还要定传呼范围。(四)应负责保管和爱护公用电话机线设备,发现故意须及时通知局方修复。如系使用人损坏,代办户有权要求使用人照价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用。(五)受理代传电话应问清发话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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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代办单位、住宅区或者单位收发室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传递邮件,并对邮件负有保密和保管责任,对错投、误投和无法投递的邮件,应当及时通知邮政企业收回。邮政 属于邮政企业过错造成邮件丢失、毁损的,邮政企业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补投或者赔偿。第二十一条邮政企业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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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过程中发生丢失、短少、损毁或者延误的,应当依照邮政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第十七条邮政执法 由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对扣留的信件和信件类物品,邮政主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不得动用、调换或者损毁。对扣留属于国家规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信件和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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