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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五)非法检查、截留邮件或者拦截邮政运输工具;(六)利用邮政通信渠道进行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活动;(七)其他妨碍邮政通信和损害邮政利益的 造成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或者邮政汇款被冒领的,通邮单位应当先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然后向有过错的收发人员追偿。第三十一条对具备通邮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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