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2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以及从事非种植业生产专业户,经批准使用集体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土地管理机关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收回用地单位土地 办法具体应用中问题,由山东省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2年3月20日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 ...
//www.110.com/fagui/law_335828.html-了解详情
、互通有无就成为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在我区农牧区自然条件差、农牧民生活水平仍然不高情况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村村通电话”工程, 用地。项目建设用地凡属国有未利用土地一律实行无偿划拨,对集体“三荒”(荒山、荒地、荒滩)土地实行无偿划拨,其他集体土地,在保证足额兑现农牧民征地补偿费 ...
//www.110.com/fagui/law_288694.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