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2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管理,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停放的车辆遭损坏或遗失的,车辆停放业务管理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辆停放业务管理者应在停车场(所)的醒目位置实行明码标价,使用 3.00农用车 3.00 6.00备注:购买定点停车月卡(票)的,地上停车场为:自行车为5元/辆·月,人力三轮车8元/辆·月,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为 ...
//www.110.com/fagui/law_234454.html-了解详情
管理,保证寄管车辆的安全。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发生责任事故,停车场、停靠点应负责赔偿寄管人车辆的损失。 三、各停车场、停靠点必须亮证收费,并在醒目位置公示 12月31日止,原固定停车场的月票可仍执行原定标准,即每月每辆寄管的自行车8元、三轮车15元、二轮摩托车35元,从2004年1月1日起一律执行 ...
//www.110.com/fagui/law_223275.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