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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总额的50%。拟征土地未获批准或因国家重大政策调整以及其他正当原因不能征用的,市土地管理部门应当计息退还预付款;土地征用后,建设 ,其他费用按90%支付;属采取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市政府另行规定。第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依法批准使用的集体所有非农建设用地与他人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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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改造低产田和菜地开发。缴纳标准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第十四条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 人民政府批准。其用地面积不得超过2分,并参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标准支付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家属在农村的国家工作人员和乡镇干部,不得在城乡两地建房。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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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上属于个人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由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和安置因土地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农业人口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通过,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的批准权限审批。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从事非农业生产,使用零星空闲的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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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第二十条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对符合 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还应当按规定交纳耕地开垦费和菜田开发建设基金等费用。属临时征用土地的,用地者应当向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支付使用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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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审查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因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林权全部丧失的,应当到核发林权证书的人民政府办理注销登记, 和林地上的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二)伐除林木补偿费:1.用材林、造林按实际所消耗的资金、劳力计算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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