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2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单位应当恢复土地的生产条件,及时归还。架设地上线路、铺设地下管线、建设其他地下工程、进行地质勘探等,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由当地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前 十七条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业户及个人合伙需要生产经营场地的,必须持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经营的文件及用地申请书,同被用地单位签订的协议书,经所在地 ...
//www.110.com/fagui/law_345393.html-了解详情
由双方当事人凭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产权证明,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协议书,按批准权限向市房地局或者区、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变更用地 (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的批准权限审批。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从事非农业生产,使用零星空闲的国有土地的,应当持县级以上 ...
//www.110.com/fagui/law_329250.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