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先向自治区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定井位。自治区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确定井位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根据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进行审批。同意申请井位的,核发 灌。对按规定进行地热回灌的,可按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三十减收有关费用。禁止用污水进行回灌。第二十三条报废地热井需报自治区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 ...
//www.110.com/fagui/law_219889.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