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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这一类别的废物经确认普遍不再具有危险特性,将在修订中从《名录》中删除。(二)所列废物来源说明根据可操作性原则,《名录》(修订稿)主要根据产生源来认定危险 ”类危险废物,指的是“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有关部门依法收缴以及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达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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