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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条规定,实行环保审批告知承诺制的服务项目,申请人可凭商业或公建用房的房屋产权证明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时, 排污许可证的服务项目的经营者,迁址或者增加服务项目经营范围的,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前,应当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许可手续。 十、《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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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同时通知用户,并尽快抢修恢复供水。第二十二条用户接用自来水,增加设计用水量,变更用水性质,改装自来水管道、水表以及临时在公共管道上取水,应向城市供水企业提出 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限期完善,其用水按超计划用水处理。第三十九条房屋产权单位应当制定改造卫生洁具规划,对在用的已淘汰的卫生洁具,应当有计划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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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市政、公安等部门统一划定的地段经营,不得变更经营地点和污染周围环境。第十三条 主干道两侧的临街房屋建设(含室外装饰)与拆迁,破挖道路铺设自来水 为营业用房的; (八)主干道两侧建筑物和公共设施严重破损或污染,影响市容,产权(管理)单位不尽维修、保洁责任的; (九)市政管理部门掏挖下水道的污泥杂物 ...
//www.110.com/fagui/law_160796.html-了解详情
建成的城市绿地和规划确定的城市绿地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因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益性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城市绿地,调整城市绿线的, 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斜,或者城市绿地内发生其他危及公用设施安全使用时,设施产权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应当在接到通知二十四小 ...
//www.110.com/fagui/law_395324.html-了解详情
环境相协调。城市主要街道建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美观,其产权所有者或使用者应当定期清洗、整修、刷新。主要街道两旁闲置地必须用2米围墙遮挡 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 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由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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