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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41-1992)(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2001)(21)《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1997)(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01)(2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2001)(2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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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条 余泥渣土的清运排放,实行“谁排放,谁负责清运”原则。没有清运能力的,可以委托专业运输部门有偿清运。居民装修住房或修缮炉灶等产生的零星余泥渣土,可以直接堆放在街 低洼池、废水塘、滩涂等,如需回填余泥渣土的,可与所在地排放管理所签定合同,依合同的规定组织回填。余泥渣土的回填量可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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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以及工程图纸,房屋拆迁许可证; ㈢与具备运输建筑垃圾资质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 ㈣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包括建筑垃圾种类、数量、消纳、处理方式和处理地点 并委托具备运输建筑垃圾资质的单位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除前款规定之外,在没有物业服务企业区域的单位和个人处置建筑垃圾,应当直接与市城管部门签订《市区 ...
//www.110.com/fagui/law_364114.html-了解详情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的方式,将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含建筑装饰装修)、咨询监理、工程总承包、材料设备供应等任务,一次或者分步发包,由 招标活动或者履行承发包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当协商解决,或者由招投标管理机构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依法向仲裁机构审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 ...
//www.110.com/fagui/law_329580.html-了解详情
排放和管理,排放、清运、受纳余泥渣土的单位与个人相互之间应签订余泥渣土清运合同,实行有偿服务。第二章排放管理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建设工程或修缮工程需 泥渣土的清运排放,实行“谁排放,谁负责清运”的原则,没有清运能力的,可委托余泥渣土专业清运公司有偿清运。居民装修或修缮住房等产生的零星余泥渣土,可送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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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应选择技术成熟、自动化水平高、运行稳定的焚烧炉,严禁采用单燃烧室焚烧炉、没有自控系统和尾气处理系统的焚烧装置。7.3.2医疗废物焚烧炉的选择,应符合 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对国外引进的专用设备,应按供货商提供的设备技术规范、合同规定及商检文件执行,并应符合我国现行的国家或行业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的 ...
//www.110.com/fagui/law_90148.html-了解详情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城市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的发包工作,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协同城建监察机构做好城市垃圾的管理。公安、卫生、工商、环保、 处理费按省规定标准收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减半收取处理费。居民装修住宅产生的建筑垃圾,免收处理费。户主应当按规定运往市区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处理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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