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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借故不承包,招标单位不得改变中标单位,违者,按中标总价的2%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四)发现向投标单位泄漏标底,对责任单位处以二千至五千 部门招审字第 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审批书申 请 单 位(盖章)单 位 负 人(盖章)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参考提纲)遵照《天津市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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