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全站
法律法规
法律咨询
法学论文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判裁案例
公企文规
法律常识
案例分析
论坛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2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
全部
(2)
·
财政会计
(52)
·
房屋物业
(30)
·
资源能源
(24)
·
质检价格
(19)
·
交通运输
(17)
·
农林水利
(16)
·
金融保险
(14)
·
其他法律
(12)
·
工商经贸
(10)
·
行政管理
(9)
·
法制工作
(9)
·
公安国安
(9)
·
物权合同
(7)
显示全部类别
·
(7)
·
城乡建设
(6)
·
检察业务
(5)
·
国家赔偿
(4)
·
公司企业
(4)
·
民法总类
(3)
·
交通运输
(3)
·
民政宗教
(3)
·
税收审计
(3)
·
土地矿产
(3)
·
教育科技
(3)
·
国有资产
(3)
·
人权与基本权利
(2)
·
蒙古
(2)
·
新闻出版
(2)
·
劳动人事
(2)
·
医疗卫生
(2)
·
电信邮政
(2)
·
消费旅游
(2)
·
环境保护
(2)
·
广播影视
(2)
· 审判业务
(2)
·
港澳台侨
(2)
·
环保能源
(1)
·
交通运输
(1)
·
科教文体
(1)
·
医疗卫生
(1)
·
土地房屋
(1)
·
文教体育
(1)
·
英国
(1)
·
德国
(1)
·
俄罗斯
(1)
·
内务行政
(1)
·
生产安全
(1)
·
刑事诉讼
(1)
·
工业行业
(1)
·
食品药品
(1)
·
标准专卖
(1)
·
计划统计
(1)
·
知识产权
(1)
·
动物检疫
(1)
精简显示类目
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已废止)
的
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使用性质。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
个人
不得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
的
道路、场地。因业维修或者公共利益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
赔偿
。因物业维修、装修造成相令业主、使用人
的
自用部位、自用设备
损坏
或者其他
财产
损失
的
,责任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
赔偿
。第四十条业主转让住宅时,其物业维修基金 ...
//www.110.com/fagui/law_329332.html-
了解详情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下,做好业主共同
财产
清算工作。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第二十七条新建物业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选聘 ,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的
罚款;(二)
损坏
物业管理区域内
的
共用部位、公共场地、共用设施设备
的
,对
个人
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的
罚款, ...
//www.110.com/fagui/law_333991.html-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标题:
*
内容: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搜索历史
清除
·
个人财产损坏赔偿的计算方...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