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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因客观原因未实际接收到相关诉讼文书的除外。受送达人未明确声明可以采用手机、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的手机号、传真号或 限制在当事人恶意回避诉讼或者恶意拒领文书的情形,包括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或拒绝签收有关裁判文书。4.以手机、传真或电子邮件等现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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