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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报市社保局审批,同意后,予以报销。否则,超规定的费用由定点医院负担50%,离休干部本人负担50%。不涉及抢救而超出公费医疗用药规定的费用,由本人 市财政局发出的通知,如数划入市财政局医疗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第五条因重病在医院抢救所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超出规定范围以及特殊治疗的执行办法:?按1998年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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