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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单位以成本价出售公有住房,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免缴营业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指新建公有住房)适用零税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自住期间免征 交清的购房款,由接管部门补交,任何人不得侵占。职工在付清房款后未需出售房屋的,只能按原购房价格退给原产权单位,并补交租金与购房款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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