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标准争议提供保障。第七条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应当先向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方可向 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依法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同时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居民申请举行听证、协调、裁决的权利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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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争议协调、裁决的权利和期限。第八条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有争议的,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含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提出。对 裁决申请事项已有裁决或决定结果的或者正在审理之中的;(五)依法不属于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裁决工作机构接到裁决申请书后,应当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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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裁决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行为,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承办人员的回避,由裁决工作机构负责人决定。第二十条在裁决机关作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裁决之前,裁决工作机构应当先行组织调解,并及时告知当事人调解的 ...
//www.110.com/fagui/law_301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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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工作,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 标准有争议的,由被安置人员申请协调和裁决。 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其所有权人申请协调和裁决。 第八条 协调和裁决申请 ...
//www.110.com/fagui/law_303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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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工作,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 的标准有争议的,由被安置人员申请协调和裁决。 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其所有权人申请协调和裁决。第八条 协调和裁决申请有 ...
//www.110.com/fagui/law_303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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