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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的责任;爱护公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是使用人应尽的义务。第六条上海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是本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房产管理局( 》。共有公有房屋应由房屋所有人共同申请所有权登记,领取《房屋共有权证》。设定抵押等他项权利的公有房屋,他项权利的权利人应会同所有人申请他项权利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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